必须的,就算不下跪,也必须要做足面门工夫,抱拳施礼什么的。互相碰面的时候,还必须要双目下垂,退让一旁,让高一等级的人先行。 在这里,就有一条规定,等级低了一级的人,如果没有得到许可,绝不可以双目无礼的直视上级,否则就是犯了冲犯上级的罪过,要受罚的。特别是上级官家的女眷,做下人的,更加不能直视打量,否则,就要受到剜眼之刑,重则要被砍了脑袋。 当然,在东汉未年里,由于朝廷和地方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