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子!法无明文不为罪,可是这个案子用的是普通法体系,判断是否有罪的是一些普通百姓,适用的是判例法!即使没有法律条文,只要陪审团认为有罪,那就是有罪了!恕我无能,世伯还是另请高明吧!” 吴兴周糊涂了,这个世界上还有让街面上屠狗引浆的市井之徒来给人定罪的!而且听起来,似乎洋人也有国家是采用这样的手段! 这不是草菅人命吗? 吴兴周突然感觉,这洋人的法庭,比大清朝的衙门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