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属于、也只能属于朝廷、属于蓬来洲。
但另外一个地方,就不一样了。
那就是单独的「印刷」书籍的地方,他曾经听闻风中传过关于那位陈总督建立「蓬来洲第一制瓷署」等机构。
据他所知,这些机构是「盈利」性质的。
虽然依旧属于朝廷机构,且这些「制x署」的领导一定要是经过考核、朝廷任命的,但他与朝廷机构是不同的。
相当于半个朝廷人。
更类似于「商贾」
第六十七章:大族之势、二君猖狂【二合一,求订阅】(5 / 25)
要属于、也只能属于朝廷、属于蓬来洲。
但另外一个地方,就不一样了。
那就是单独的「印刷」书籍的地方,他曾经听闻风中传过关于那位陈总督建立「蓬来洲第一制瓷署」等机构。
据他所知,这些机构是「盈利」性质的。
虽然依旧属于朝廷机构,且这些「制x署」的领导一定要是经过考核、朝廷任命的,但他与朝廷机构是不同的。
相当于半个朝廷人。
更类似于「商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