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叶松来说,徐然固然是一个资金充足的“金主”,但是若是徐然光有钱,一点能力与远见都没有,那他也不会选择与徐然合作。 这里之所以说合作而不是效力,是因为叶松是持有泰麦唱片的部分股权的,尽管叶松持有的股权会因为徐然持续加大资金投入而不断稀释。 有部分人可能不是太明白,为什么叶松在到处为公司的未来而到处奔波,最后得到的结果却是自己的股权不断在稀释之后,仍愿意为徐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