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三章 中毒而亡(1 / 12)

按规定,巡逻兵晚上抓住了刺客,要么送京兆府,要么送刑部,由这些专门的衙门审理问案。

因为一般的朝廷官员的府邸是不允许私设公堂,也不允许私设地牢的。即便是开国郡公,也无例外。

所以,把刺客送到郡公府算怎么回事?

只是规定归规定,有人晚上行刺郡公爷,郡公爷体谅京兆府的公职人员辛苦,所以将人犯先带回府看管,顺便询问一下他们为何要行刺自己,这并无不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