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干最多的活,挣最大的工分,挨最毒的打。 可以说是大队里的穷弱惨! 如果日子只是这样的话,那么混几年,原主混到嫁人,不管嫁的好坏,总不会比现在的处境更糟糕吧? 结果在原主十九岁这一年,原主的生父跟着人去山上打猎,被野兽咬掉了近乎半边身子,临死前,按着原主的头,让原主应下要放继母回娘家另外嫁人,同时要养活好四个异母弟妹。 原主是个老实巴交的村姑,大字不识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