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罢,蓟王又道:“诸王郎中令,亦兼蓟王宫谒者。宜酌情升宫职。二千石官,可为舍人。” “喏。”便有女学事史,书录在案。查验无误。蓟王亲笔签署、用玺,封函发出。 “州牧品秩,又当如何?”安贵人柔声问道。 “州牧当高于郡守,暂定真二千石。”蓟王亦有决断。先前州刺史不过六百石官。今废史立牧,已成大势所趋。蓟王宜当遵循,然亦有取舍:“州牧,主一州之吏治民生。却不掌兵马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