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能体恤。 求人不如求己,人救不如自救。 先前之所以不敢妄动,只因举债不还,夺侯除国。 十年为期,食俸不少,举债一笔勾销。此等美事,如何能放过。再者说来,汤邑何人治理,对县主而言,别无不同。只需食俸不减,便交由子钱家打理,又有何妨?子钱家生财有道,别有门路,亦未可知。 或有人问:此事对县主而言,自是天大利好。然对蓟国而言,又好在何处? 须知,大汉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