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怒打甲二十棍。依律,棒打父亲为大不孝,当处死。然据《春秋》大义,甲生子不养,父子关系已然断绝。于是,乙不应被处死刑。 所谓前后呼应,善恶有报。此二列,足见一斑。父匿子,乃人伦使然。然未尽抚养之恩,便无赡养之义。亦可看出,华夏大义,从不唯血统论。后世胡化日深,数典忘祖,再加儒教禁锢,又以西洋文明马首是瞻,乃至血统论大行其道。 世间白发,大致有三:鸡皮鹤首,未老先衰,白发朱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