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为加强对州郡县国的监察,武帝时,始在地方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由各部派遣刺史一人,称‘十三部刺史’。隶属于中央御史台,专门负责监察郡县,于每年八月“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同时还负责“课第长史,不称职者为殿,举免之”。 除此之外,皇帝还经常根据需要,直接从御史中任命绣衣直指御史。他们穿绣衣,持斧钺,握有生杀大权。称“绣衣直指”。亦称“直指使者”、“绣衣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