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意儿更多的还是跟电脑打交道,是跟程序打交道,没有那种拍电影时候跟各种人打交道最后做各种危险动作的赶脚啊!那么说起来,还是只能跟6c和3c谈专利价格了?还是只能实打实的交钱了?不过哪怕是要这么实打实的交钱的话,贾鸿渐脚着最好也签订一个长时间的合同——比如说一口气签订一个5年的协议,规定好了每台机器收取的专利费,还约定5年里面不许涨价!这样的一个约定,在这个dvd刚开始推广的年代,估计是可以谈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