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为的规定存在的,而韩国这边那就是直接成文规定存在的!本来据说97年的时候想要修改劳动法然后引发大罢工的那次,就是因为想把这个企业在跟公会沟通过之后,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雇员工的条款加进去! 在这么加入了一个可以解雇员工的条款之后,接着青瓦台还出台了一个所谓的,也就是要组建一个类似中国的“职代会”一样的机构,倒不是说要让职工参与企业经营,而是说要让工会成员、企业经营者以及政府公务员三方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