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闯民居这种事不该发生的,尤其是晚上,几乎更不可能。 因在照明条件比较低劣的古代,人们对于黑夜有着能的恐惧和行动上的客观困难,夜间犯罪,主人无法事先判断你是要偷东西还是要杀人,再加上私宅不受侵犯的传统观念,所以夜入民宅,非jian即盗的观念深入人心。 唐律规定:“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 再加上宵禁的规定,所以夜间串门子,在那时是不可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