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理由,将犯人超期关押,直到家属倾其所有,或是女眷贴上自己的身体供狱中管事快活一晚,才能把人领出去。 至于女犯,则成了监狱里的一大收入来源。女不入监,非间罪及死罪,其他概不入牢。是以监狱里女犯不多,但关进去的,就没有好下场。在她们被官卖为纪,或是斩首之前,在女禁卒的酷刑折磨下,她们只能出卖自己的身体,以换取暂时的不受伤害。 衙门里的书办吏员,乃至坊间的寻方客,会像挑选牲口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