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艺人要求解除合约并非没有先例。 2014年前后,鹿含、五一烦、黄子韬三人先后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五一烦等三人主张的是: “专属合约期限为出道日开始十年,这是南韩国内现存的娱乐公司之间的最长合约之一,当时五一烦三人为出道不得不同意,如此长期限的合约超出了本身的不合法范围,是不合法行为。” 因此,三人要求法院判决他与公司的所属协议没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