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是回到酒店才发现合同不见的,这事可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原本一份合同没什么的,只要双方没签字,那就是废纸一张,小陈弄丢了,再去弄一份就好。 但是坏就坏在小陈当初为了方便,在甲方处都签了自己的名字,也就是说,要是谁捡到了那份合同,在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这合同,就生效了! 其实之前小陈经常先签名字,他都这么干好几次了,这是做助理的时候留下的后遗症,之前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