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很明显,就是达到了私权和公权上的某种平衡,公权为合法私权服务,概括理解为:合法的公权既保障合法私权之权。 也就是法律至上,私权为重。 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皿煮自由主义。 按照这个理论,政府完全是为了保障合法私权而存在。政府的公权力必须受到合法私权的严格制约,凡是没有明确法律授权的,政府就不能干。即“法无授权不可为”。 这种理论的发源基因其实非常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