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是平时,他只会捅郑原的肚子或者大腿,因为那些地方不会致命。 但是现在在酒精的作用下,他无所顾忌了,只想把郑原给捅死。 其余混混都起哄起来:“白毛,捅死那丫的,竟然敢跟我们。” 接着,他们便看向了帐篷,一边兴奋地擦起了手掌来。 他们打算了,等到白毛捅伤了郑原后,便一窝蜂似的冲过去,将里面的女主角给拖出来。 那白毛显然是经常捅人的,动作十分顺溜,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