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时的华夏各级法院中,实施的是立案审查制,也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由法院对起诉的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以及管辖权等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頂點小說,www.而由于种种原因,立案审查制度一直都是饱受国人的诟病,认为造成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过高、审查用词模糊、法院审查的标尺弹性太大、易被法院方面滥用,从而造成对当事人诉权的限制、形成了社会多年一直以来反映的“立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