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私合营,按照华夏国内的书本或者说官方的说法,是华夏政府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所采取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大体上经过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两个阶段。也就是在当时的私营企业中增加公股,由国家派驻干部也就是公方代表来负责整个企业的经营管理。由此引起企业生产关系在多方面发生深刻变化,从而达到国进资退,最终成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目地。 五十年代中期,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