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服从出版社宣传的需要,而且作品的改编权、人物的形象权、以及周边物品的授权全部都要归属于《周刊少年》。而他所能得到的,却只是每周折合人民币四百元的收入,而且这还是税前收入。 而《周刊少年》一方,却拥着着诸多的权利,不仅仅是方才所提到的那些,里面还列举了诸多方明远达不到要求的惩罚,比如两次不能按时交稿,或者说稿件不能达到日方的标准,就要扣掉方明远百分之十的稿酬,最高则可以扣到总稿费的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