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易甜甜是被人谋杀的最好证据!” 花若见:“再一次反对!公诉方唯一能够证明的就只有这张长短‘看起来合适’的胶布上附有被害人的身体组织。但却并不能证明这张胶布当时是贴在被害人的口鼻之上!” 刘傅兰卿:“强烈反对!那么短的一段胶布完全不够将尸体进行‘捆绑’这一行为。而且捆绑尸体只使用这么一小段的胶布实在是太过没有逻辑。如果真的要捆绑的话一定会使用更多,这一点辩护律师完全没有办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