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份口供,亲笔签名,亲手按手印,留在手里作为把柄,以免宋子雄出去后反悔。 我警告宋子雄,这份口供是他亲笔写的,只要他敢玩花样,我担保他会身败名裂,如果他听话的话,事成之后,口供会还他。 当然这也是忽悠他的话,这样的把柄,我怎么可能轻易交给他,自然是要一直捏在手里直到宋子雄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为止。 宋子雄信不信我的话,我并不知道,但可以肯定,他没有其他选择,只能安心地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