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到底起诉什么罪名?(6 / 19)

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教唆人和犯罪者属于共犯关系。

犯罪者犯的是什么罪,教唆人也应当判处什么罪。

而在这个案件里。

张三为李四的犯罪团伙攥写剧本,明显不属于教唆。

因为······

李四本身就有犯罪意图,并非是张三所传授的。

除此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