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一块生活在小城,对我而言,是特别美好的生活。这里的一切都是熟悉的,西城市那边的陌生都还等待着我去适应。后来我之所以答应,是不忍心再拒绝了,而且他们的理由也让我渐渐的无以辩驳。 张雪艳倒是很愿意一块过去,她也跟我陈述了自己的理由。一方面到了那一边她能仗着我养父的关系,找一份好点的工作。再者,我也应该和养父他们生活在一起,如果长此以往的远隔,彼此之间的亲情也只会越来越疏远。 我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