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殷的下场如何,自然不太美妙。 失去快乐是一定的。 考虑到小殷本意是好的,又是初犯,经过齐玄素和张月鹿临时审判庭合议,决定酌情减免部分罪责,根据家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处以抄写《道德经》一百遍,并没收所有话本,禁足三天。若敢再犯,直接抄家——收集的卡片、存款全部没收,上缴齐家内库。 接下来的落实和监督,就交给张月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