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红色的西装外套。 这样的颜色,一穿不好就会成为衣祸现场。 尤其是男孩子。 莫北开了这个先河。 每个路过的女性都在回头看。 少年即便这样穿了,也不会让人觉得土气或女气。 反而是一种嚣张的俊美,尤其是当他手指敲着桌面,在看原石时,那下巴处的弧线,冷白又惹眼,搭配上他扎起的金发,凌乱又帅气,给人一种突破次元的英朗。 有人会情不自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