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3章 法理人心(1 / 21)

春秋我为王 七月新番 1868 字 2022-09-28

“西门豹言,‘人必有子,子必有父母,因爱其亲友而互相仇杀,因被理官处死而杀理官,可乎?此举将使得国家混乱’……西门豹此言,乃是不知礼仪。礼仪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的屈死,如伍子胥之亡,并不是指触犯法律,以身抵罪之死。”

“宗周时,周公作《周礼》,考虑到这种情形,便规定:‘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伍封复仇前已多次请求,大理寺均未受理,伍封这才持刃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