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印并遗存下来,如隋“广纳府印”、唐“蒲州之印”。 唐代官印还喜欢使用宝、印、记等印章名称。 “宝”是唐皇帝御宝的称谓。 自秦至隋皇帝印均称玺,唐武则天时始将“玺”改称“宝”。 以后曾复称玺,至开元元年,帝印称“宝”遂成定制。 “印”是县署一级以上的官印称谓。 “记”、“朱记”名称始见于唐,县级僚属或相当于县僚属的低级机构和官吏的官印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