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朱家以此三百亩良田的为基础,扩大田产范畴,一旦农家需要收回的时候,必须将其旗下所有的土地,全部交付给农家!也就是说,八十年的时间,朱家在原先三百亩的基础上,又延伸出二百亩的良田,而如今,农家按照契书行事,朱家名下一共五百亩良田,需要全部归还于农家!” “基本上所有的地主,经历都与之类似,而且,在下还发现了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租赁的期限,没有一个低于五十年的,而且最终的受益人,都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