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离家出走的主席(3 / 13)

,对奔驰车主的死亡需要负有一定的责任,卷宗上是这样写的。

李棍棍,男,无犯罪史,于xx年,七月四号,开车经后山果林街路过,不幸与一车相撞,致死一人,但无逃逸,并且第一时间救援,救援无效后,主动报警,积极配合警方,态度良好,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卷宗写到这,这案件的性质基本已经确定,稍微长点大脑的,这时候直接联系死者家属,主动提出赔偿,走完法院判决,那就一个结果,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