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局的这一套程序,他真的觉得有点齿冷。 这件事情,彻头彻尾地就是无耻地剥夺民脂民膏的典范。 首先说这个gps设备的采购,采购价格真的不算低,凤凰科委在其中盈利不少——这个就不说了,陈主任是有小集体主义倾向的,起码放在凤凰科委身上,他觉得这不算暴利。 其次就是这个出资方,按说大头应该是交通局的,但是交通局很好地利用了移动和联通的竞争关系,将一半的成本,转嫁到了移动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