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疏忽真的是可以理解的,道理很简单,凤凰科委是公家的单位,若是换了外资企业或者私人业主想收购落自,那他的态度绝对不会跟眼下一样。 公对公的事情,是最能经得起扯皮的;国字号对国字号的事情,也不容易产生太多的中间费用;而干部对上干部,还有个对等原则的问题。 说白了就是一句话,国营企业收购国营企业,那都是有一定章程的,先通过彼此的主管部门牵线沟通,然后坐下来慢慢地谈,像陈太忠这种,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