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罪名。 直到“道德法庭”的出现,这类状况,才发生了极大改观。 因为道德法庭的审判依据,不是法律,而是道德。 判决有罪的条件也很简单,100名“道德代表”,如果有95人以上认为“有罪”(即绝大多数人难以容忍),那他就是有罪,不容狡辩。 道德审判模式出现后,虽然定罪的前提苛刻(必须95%以上人支持有罪),蓝星联邦的社会犯罪率,有了明显的回落,法官的工作也好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