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辛丑,诏曰: “庆州叛兵,元谋反手杀都监、县尉,捕杀获者,当绞者论如法; 非元谋而尝与官军斗敌,捕杀获者,父子并刺,决配荆湖路牢城。 余皆释之。” 事后,韩绛罢知邓州,徙许州、大名府。 种谔贬汝州团练副使,安置潭州。再贬贺州别驾,移至单州。后再移至华州。 苏油以定边平乱之功,迁天章阁直学士,宣徽北院使,柱国,金紫光禄大夫,佐运宣德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