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合天下之众者财,理天下之财者法,守天下之法者吏也。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有财而莫理,则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非必贵强桀大而后能。 …… 然则善吾法,而择吏以守之,以理天下之财,虽上古尧、舜,犹不能毋以此为先急,而况于后世之纷纷乎? ……盖今理财之法,有不善者,其势皆得以议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