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是针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措施,就是传唤犯罪嫌疑人到办案单位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就在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并且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相当于通知,至少在法律上不具强制性。 拘传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毕迅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