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事人?”那刻我想,他们不会是想让我(莫因子)来当主事人吧?不过,按照王儒林的遗嘱来说,虽然场子是归王晨曦所有,但是签订的经理一职却是我的。 “对,我们还有个女的没来。她是这个夜总会的老大,这都是有理有据可以得到警方认同和保护的,所以,警方如果出面保护,就必须要那个女的来当这个盛世人间的老大。” 听他如此一说,我的脑子就有点大了。那会还想着摘下自己的伪装,用真面目示人,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