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弘治十八年一直到正德二年初,刘瑾一连制定了好几个敛财计划。 先是将宣府“例银”从户部调归内库,不再下拨,又以审查地方弊政为由派人去宣府和三边处置军屯,近期就是让张文冕去宣府修建行宫,假报地方民乱,让官府出面筹措平叛钱粮…… 刘瑾这一系列举措,不过是在弥补朝廷财政亏空,同时满足一己私欲。 这些政策让地方民怨加深,而那些本身对朝廷有意见的藩王和地方勋贵,越发对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