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斯自幼便是一个有些内向的男孩,平日里在家、在学校都很老实,再加上学习很优秀,与比自己大很多的那个不靠谱的兄长约翰不同,他向来都是为家长和教授们所喜欢的孩子。 这次跟在提娅后头逃学来到纽约,或许便是他长这么大以来所做的最出格的一个决定了,没有之一。 然而,无论这趟行动事后看来有多么地冲动,布鲁克斯都没有感到后悔。不管是因为对提娅的担心,还是因为他自己内心深处兴许也很渴望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