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四五章 弃保潜逃(2 / 19)

释的经历,更不用说非法持有枪支、强奸未遂等罪名了。”

这里并不是庭审现场,而是在主审法官的办公室内,黄伟辉大状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前来申请保释的要求。

自然,法官并不愿意同意嫌疑人保释的请求,但是作为业内知名的大状之一,黄伟辉列举出的种种理由却是让法官感到非常为难。

因为实施的是欧美法系,一旦有前例的话,法官是很难阻止类似事情发生的,只能按照之前的例子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