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兵。即便他现在回去,主动接受军法的处置,也不可能再继续留在部队服役了。像他这种喜欢到处惹事生非的暴力分子,如果不待在部队,美国社会将很难容得下他。 所以,强森从离开印尼那个该死的基地之后,就下定决心跟着秦俊。先,强森是个非常崇尚暴力的人,面对拳头比他大的人,会至内心的崇拜,加之秦俊对他有救命之恩,所有他对秦俊的崇拜几乎近似一种狂热。其次,如果不能回部队,雇佣兵团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