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8:收南盛,杀安慛(五十八)(2 / 13)

说句难听的,他们是强盗,不知何为“礼”。

男人恶劣的一面在他们身上演绎得淋漓尽致。

瞧见好看的有夫之妇就强行占有,从不认为自己的举止哪里不对。

他们的逻辑也挺有趣。

因为“有夫之妇”是南蛮族人的战利品,所以他们从南蛮手中救了这位战利品,他们就拥有了决定“战利品”的资格,不论是强占还是赐予旁人,这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

吕徵认为这条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