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之巨,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东庆的律法大多研习前朝。 大夏朝初年,皇甫丞相为了扼制贪污之风,对贪墨之人是毫不留情。 按照贪污受贿的数额,制定了相当严苛的律法。 贪一贯,黥面示众;贪五贯,流放千里;贪十贯,枭首示众;贪二十贯,剥皮揎草! 除此之外,还有三十贯、五十贯、百贯三个档次。 从这里开始,不仅贪污之人会被弄死,子嗣、妻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