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长案发生在洪武二十三年五月,且此案系从李善长及吉安候陆仲亨、平凉候费聚等高官显贵抓起,顺藤摸瓜,由大及小,于琥仅是一个指挥,只不过是一个小喽罗,不可能被首先处死而打草惊蛇。朱梓**在四月初一,他听到于琥案发应在三月,但实际上于琥此时仍安然无恙。 由此也可知,明朝史臣将朱梓之死和于琥被卷入胡党案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生拉硬扯在了一起,他们的目的无非是掩盖某些见不得人的事实。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