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史学家袁康写的一本《越绝书》里有记载:越王允常,就是於睗的爷爷、勾践单位父亲,这名越王曾经命欧冶子铸五剑。 书中是这么说的:欧冶子乃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造为大刑三,小刑二,一曰湛庐,二曰纯钧,三曰胜邪,四曰鱼肠,五曰巨阙。 这大刑、小刑是刑法的刑,就是如今大大小小的大型、小型的意思。 其中大型者为湛庐、纯钧、胜邪;小型者为鱼肠、巨阙。 文中还说欧冶子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