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金针(2 / 14)

是那个见到自己直流口水的家伙,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

可无奈,谁让自己被卖了...话说,价钱倒是不错......

有句老话说得好,兴许这就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吧。

假如之前自己没有碰触关于噬灵金蛊的卷轴,假如当初自己没有对这个案件感兴趣,假如从一开始自己不来神都长安的话......

“吱嘎!”(墨无双:别呀!等我忏悔完,在等几个时辰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