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间也是大跌眼镜。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实权机构和今天的公司差不多,主要决定都由公司的董事会做出,荷兰各地区按人口比例派出代表,一共十七人构成了这个彼时世界上最大私有公司的董事会,也被成为“十七人董事会”。 东方舰队战败,所有荷兰军舰和士兵被明帝国或消灭,或俘虏的消息传来,荷兰东印度公司立刻派出了一名叫做罗荷的董事作为全权代表,前往澎湖的大明舰队驻地,和明帝国进行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