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朝律法对于偷窃之事惩罚十分重,若是告到县衙后,东西要双倍赔偿不说,至少要打上一通板子,若是偷的东西贵重的话,蹲大狱是有的。 若是不告到衙门的,各村的里正也可自行惩罚,只要是证据确凿的,在众人的见证下打上一顿是再寻常不过。 白康元想了想,又道,“这段时日地里活不多,看起来这晚上巡逻的事儿还是要做起来,传下来的老规矩还真是不能丢的。” 从前为了防止夜间走水,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