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河畔原兵工厂,内政部警政总署特别警察总队驻地操场。 总队的直属部门除了办公室,还设有秘书科、参谋科、情报科、政训科、军法科、总务科、运输科、通信科、装备科和经理科这十个科室,加起来的总编制为三百人。 总队下属分为三个警察支队,支队直属作战股、运输股、装备股和总务股,采取了三三制的编制原则,即每个支队分为三个大队,每个大队分为三个中队,每个中队又分为三个小队,支队的作